AI進入影視行業,平臺只需要藝人的一張臉?

近期,AI換臉藝人和AI模擬人短劇引發關注影視。有媒體報道,拒絕授權面部資料用於AI模型訓練的演員,正面臨“不籤就沒戲拍”的集體困境。

這是影視行業持續調整的又一階段影視。長劇和電影市場長期承壓,短劇發出行業變革先聲。AI進入表演環節後,更是把“降本增效”發揮到極致:不需要選角、協調檔期、片酬。資料顯示,今年1月,漫劇百強榜中AI模擬人短劇佔比已從去年的7%提升至38%。一部真人短劇成本100萬元,同樣的體量,AI短劇成本10萬-20萬元。

從市場角度看,平臺入局AI藝人幾乎是必然的,但市場行為也需法律規制影視。現階段,我國在人格權、個人資訊、表演者權等多個維度已對演員權益提供了保護框架,但專門針對AI表演的法律法規仍存在模糊地帶。

比如,演員對AI的授權應當限定期限、地域、使用場景、生成數量等,否則會面臨“一攬子授權”的陷阱影視。此外,AI模型的特殊性在於其學習能力,演員一次授權形象和聲音用於特定劇集後,平臺機構是否會將這些資料投入模型進行訓練?除形象和聲音之外,AI可能提取演員的走路姿態、臺詞節奏等具有識別度的“表演風格元素”,這部分權益如何保障?AI生成內容時出現瑕疵、影響到演員公眾形象,又將如何處理?

當然,我國現行法律對AI生成影片與演員權益保護問題已經作出積極回應:從民法典明確禁止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他人肖像,到《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訓練資料來源合法、不得侵害他人權益;從“殷某某訴五公司案”中首次認定自然人聲音權益的保護範圍可及於AI生成聲音,到“迪麗熱巴AI換臉短劇案”進一步明確肖像權“可識別性”的法律認定影視。法律在不斷細化適用標準,以回應AI帶來的新型權益保護需求。

法律之外,AI演員引起輿論關注的,更多是AI對“人”的侵蝕影視。在影視行業,觀眾為演員埋單是常態。AI進入後,演員被拆解為供模型訓練的資料資源,主體性遭受衝擊。隨之而來的是又一次“AI取代人”的擔憂。如果說之前AI對人的“替代”還侷限在某項技能,那麼AI在影視行業取代的則是人的身體、被視為充滿“靈韻”的表演,這是一次更徹底的對人的價值的挑戰。

截至今年3月底,在播的AI劇目累計約18萬部,其中播放量破億的僅307部影視。2026年年初的一個受眾調查發現,寫實類AI短劇在所有AI內容形態中,消費和付費的意願排名最末。

不過,這並非一個人類仍在堅守個體價值的故事影視。有分析指出,AI劇集正在形成一條“不需要觀眾喜歡就能賺錢”的產業鏈。AI劇集涉及3個受益方:AI工具提供商、算力租賃平臺、掌握IP和分發渠道的頭部平臺。前兩者分別靠訂閱量和呼叫量穩定盈利,不受劇集質量和觀眾反饋的影響。頭部平臺一方面掌握流量入口,與外部製作方分成,另一方面在自制劇集中使用AI演員,一邊賺一邊省,不難理解平臺為什麼積極擁抱AI演員。

那麼,只要演技好,就不怕被AI替代嗎?答案依然不樂觀影視。一方面,在影視行業,“好”是一個主觀標準,AI威脅的是數量龐大的腰部演員。他們的演技並不差,但並不具備極高的不可替代性。但如果整個行業變成“極少數真人巨星+海量AI工具人”,這是一個健康的結構嗎?另一方面,表演或許是天賦的遊戲,但同樣需要積累產生的質變,AI之下,積累的過程消失了,行業的尖端還能持續產生嗎?

有觀點認為,隨著技術精進,AI演員的“演技”會越來越高,不會再出現“恐怖谷效應”影視。問題是,我們觀看一場表演,需要的不只是一個“皮套”。演員不僅參與作品生產,還承載著對“真實生命體驗”的期待。科幻劇集《黑鏡》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家影視公司想要利用AI技術重製經典老片,除了主角之一外,其餘演員全部採用AI數字人,人類主角在拍攝時出現了錯誤,但這個錯誤恰恰產生了新的更動人的劇情。

影視作品不是把劇本視覺化那麼簡單,它是全體演職員的共同創造影視。導演與演員、編劇與演員、化妝師與演員、攝像與演員、演員與演員之間都會互相激發,產生新的故事。每個人都把自己的生命故事融入一個虛構的角色中,產生的作品因而有了血肉,有了連結觀眾的關鍵——共情。

也許AI會“發展”到我們再也區分不出它和人類,但沒有現實世界的不斷“生成”,AI終會枯竭為一個幻影影視

施毅敏 來源影視: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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