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楔子
這兩天,上海鏈家疑似“吃差價”事件在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目前嘉定區城管執法局正式立案,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對涉事企業以及相關個人進行了處罰房產。
關於這個事件本身,我不想展開,也不想贅述,有興趣的朋友隨便網路上一搜就知道了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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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天這篇文章,我想聊聊房產中介們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問題,也許他們自己從來就沒有意識到過房產。
02
門店印象
首先來說一下門店印象,據我的觀察,幾乎所有的中介門店門口都有這些共性問題房產。
一、門店門口永遠都是菸頭滿地房產,還有中介小哥在抽菸、閒聊或者打電話!
而這麼多的菸頭,有些可能是中介小哥隨地亂扔的,有些可能是客戶留在這裡的,但門店沒能起到規勸的義務房產。
至於房產中介為什麼那麼愛抽菸,可能是業績壓力大,也可能是覺得抽菸能更好的與客戶溝通吧房產。
二、門口永遠有電瓶車在充電,而且總有一輛不太貴的汽車停著房產。
電瓶車充電很好理解,因為中介做的都是周邊生意,電瓶車出行既方便又機動房產。
而那輛不太貴的車,可能是店長的房產。停在邊上更多的是拉開與普通業務員的等級吧。
03
員工印象
接著來說一下員工印象,據我的觀察,幾乎所有的中介給人的感覺都是這樣的房產。
一、小哥們頭絲清爽,但那身西服上身之後卻很難讓人聯想到“高階”房產。
雖然職業裝能在一定程度上向客戶傳遞專業、嚴謹和可信賴感,但房產中介的那股“廉價感”總是撲面而來房產。
二、一開口是“哥,姐”,或者是“X先生”,感覺和你很親近,但其實和客戶只是第一次見面房產。
其實買賣的雙方,都不需要房產中介這麼“親熱”,只要能儘快的促成交易,以心儀的價格買到或者賣掉房子即可房產。
三、給人的感覺要麼是“不太聰明”,要麼是“滑頭”房產。
從我買房和租房的經歷來說,大多數的房產中介都算不上聰明,如果論文憑,可能大多都沒上過大學房產。但卻處處透著“耍滑頭”的那股子勁,而這次上海鏈家“疑似吃回扣”事件,更是一個很好的佐證。
吃差價、玩資訊不對稱,看似滑頭,其實是不智的表現房產。因為任何一份職業,要想做好,首先是做人,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尊重。
04
職業印象
房產中介這個職業或者行業,給公眾的印象,我覺得最突出的有兩點房產。
一、中介費這麼貴,匹配不上提供的服務房產。
大家都知道,中介費是按照點數來收的房產。行情好的時候,一套5000萬的房子和一套500萬的房子,銷售的流程和難度並沒什麼差別,但是中介費可能就差了10倍。
你說房產中介到底提供了什麼差別化的服務,能讓中介費差上10倍呢?
二、資訊掮客房產,透過資訊壟斷來牟利
現在的房產交易市場,如果你不透過中介,根本就找不到客戶房產。特別是租房市場,“房東直租”簡直是個“笑話”。
而造成這樣的局面,一方面當然是房東圖省事,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房產中介壟斷了房源資訊房產。
現在不管是買房還是賣房房產,房子的真實價格,只有中介知道,你說這算什麼事啊!
究其原因,因為中國的房產中介大多都是雙邊代理房產。中介就像是“紅娘”的角色,在中間就是個撮合的作用,所以中介又被叫做“居間人”,房產合同被稱為“居間合同”。
中介為了儘快成交,往往在談判中利用資訊差壓低一方預期、抬高另一方預算房產。甚至會利用這種資訊差為自己謀私利,上海鏈家這個事就是這個問題。
根據《民法典》房產,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除非雙方同意或追認 房產。
若中介超出居間職責,擅自決定交易關鍵條款(如價格、付款方式)而未獲雙方明確授權,可能構成違規的“雙方代理”,相關交易行為可能被撤銷或認定無效房產。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除非雙方同意或追認 房產。
若中介超出居間職責,擅自決定交易關鍵條款(如價格、付款方式)而未獲雙方明確授權,可能構成違規的“雙方代理”,相關交易行為可能被撤銷或認定無效房產。
正因為中介是個居間的角色,沒有立場,一直在為“成交”搖擺,所以讓交易的雙方都很相信他是全心全意的為自己著想房產。
也正是因為資訊差的存在,才導致客戶會同時委託多家房產中介,這也無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溝通複雜度,也是房產交易行業“翹單”、“飛單”的由來房產。
05
結束語
房產中介,乾的是一個幾十萬到幾個億的“大專案”,但卻一直給人“不透明”、缺乏信任的感覺房產。
即使中介小哥們穿得很“撐頭”房產,但總給人一種“沐猴而冠”的感覺,可能是缺少了一些穩重和專業吧!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房產中介這個行業短期內不會消失,但如果公眾“苦中介久矣”的情緒積累到一定程度,那行業的未來勢必會變房產。
房產中介行業的問題,早已經不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那麼簡單了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