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大學生起訴海航提前10分鐘起飛”一事引發關注旅遊。近日,該事件迎來新進展:經調解,海南航空承諾將於7月30日前修改條款;春秋航空、天津航空等多家航司則相繼悄悄更改了航班提前須超過15分鐘才能免費退改簽的隱形門檻。小胡因出行計劃被打亂而產生的住宿費也已經收到。
6月26日,記者先後三次給海南航空致電後,16時,海航反饋,在收到衚衕學意見後,他們已在積極推進關於《運輸總條件》的修訂工作,“目前海南航空正在按照既定計劃推進中,預計將於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旅遊。具體修訂內容與生效時間,後續建議請以我司官網及官方渠道最終釋出為準。”對方表示。
另外,6月22日,記者曾致電海航客服熱線,海航客服表示,目前其還尚未取消“15分鐘時間門檻”旅遊。
據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道,來自廣東金融學院的19歲大學生小胡本計劃於4月3日早上7點40分從深圳飛往呼和浩特旅遊。起飛前數日,他接到海南航空通知,航班將提前10分鐘起飛。
這個變化打亂了小胡搭首班地鐵前往機場的計劃,為了能夠趕上飛機,他只好多花費一百多元,定了一個機場附近的酒店旅遊。但隨後,他越想越覺得不合理,於是他提出免費退改簽機票,之後又提出由航司承擔打車前往機場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費用,均被海南航空拒絕。
4月20日,小胡向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要求海南航空賠償他登機前一晚103.84元的住宿費,並承擔相關訴訟費用旅遊。
6月25日晚,廣州日報記者對話衚衕學旅遊。
起訴海航旅遊:想改變這個規則
廣州日報:發現趕不上飛機後旅遊,你第一時間做了什麼?向海航提出了什麼訴求?
衚衕學:3月25日,海南航空突然臨時發通知,將起飛時間提前10分鐘,當時我收到簡訊就想著可能會存在誤機風險,所以當天立馬就跟海南航空客服提出要免費退改簽或者報銷登機前一晚的住宿費/打車費旅遊。
但海南航空卻跟我說,“航班時刻調整10分鐘正常航班”,並且因為提前未超15分鐘不符合《運輸總條件》裡的非自願退改辦理條件,態度非常強硬旅遊。
3月27日,我就一邊定了機場附近的住宿,一邊向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海南航空,訴求裡除了包含賠償住宿費、承擔訴訟費,最主要是希望法院確認海南航空的相關條款無效旅遊。
法院的第一封調解意見書顯示雙方調解失敗
廣州日報:為什麼你會想到透過訴訟這個途徑呢旅遊?這個決定是一時衝動還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衚衕學:我對民航和法律本來就有興趣,我們學校也有法律愛好者協會旅遊。3月25日一大早,我收到簡訊後,就跟協會幾個同學討論了這個事情。
我們檢視了其他幾家航司的運輸總條件,發現三大航司(南航/東航/國航)對於“航班提前”都會被定義為“非正常航班”,雖然都沒有說明是否賠付,但都可以進行非自願退改旅遊。對一些本來可以乘地鐵趕上早班航班的人來說,海航的這個規則會導致一旦航班提前,他們就只能自願退改或者透過打車/提前住宿來解決。
大家覺得可以嘗試改變這個規則,決定線上立案旅遊。
回應爭議旅遊:這次想“死磕到底”
廣州日報:3月27日,你向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海南航空,訴求包含賠償住宿費、承擔訴訟費,以及確認相關條款無效旅遊。之後又經歷了什麼?
衚衕學:網上有人質疑是不是可以加綜測和學分什麼的旅遊。我想說,這個確實可以加,但對我來說,沒必要這麼大費周章。之所以這次“死磕”,主要還是因為覺得這個條款不合理。作為消費者會擔心航司變卦,現在是15分鐘,那將來會不會變成半小時、一小時?
立案之後旅遊:開模擬法庭、和海航高管對峙
廣州日報:法學院的小夥伴們給你提供了哪些幫助旅遊?
衚衕學:其中有一位同學告訴了我怎麼寫起訴狀旅遊。另外,我還寫了一萬多字的答辯狀,他們都幫我一起修改和調整答辯狀。我們還在學校的模擬法庭嘗試了一次開庭,透過各種互相刁難的方式,來調整答辯狀。
廣州日報:從3月27日遞交訴狀到5月達成和解旅遊,這中間經歷了什麼?
衚衕學:我本來以為立案流程很快,但沒想到法院走一遍訴訟流程會這麼久旅遊。
後面就是調解期間,一開始只有我一個人和海航的法務、高管對峙,期間經歷了一兩個小時;後來線上我們也有單獨打電話,加起來也有兩三個小時旅遊。起初其實海航不想調解,我當時的調解員也特別不看好我,但是立案後,我們經歷了舉證自證,還換了一個調解員,海航那邊突然就願意調解了,並且最終說7月30日會改條例。
談體悟旅遊:再遇到不公還會維權
廣州日報:對於提前15分鐘,我看到海航提到,之所以設定該門檻是為了防止黑票代利用資訊差,一邊找旅客收取退改手續費,一邊找航司免費退改,違規獲利,因此他們認為此類影響要大於對旅客行程的影響旅遊。對此你怎麼看?為什麼航班會提前?
衚衕學:這個是他們後面解釋的旅遊。對於為什麼航班會提前這個問題我想保留一下意見,不過我可以補充一點,之前春秋航空也有聯絡過我,他們的舊版運輸總條件其實也是這麼寫的,但如果旅客打電話質疑,他們是同意非自願退改簽的。
目前春秋航空已修改運輸總條件
廣州日報:透過這一次訴訟旅遊,你覺得除了打破“提前15分鐘”這個門檻之外,還有什麼感受,比如對法律或者公共事務的看法?
衚衕學:它讓我更加了解到法律流程,如果下次再遇到一些維權事務,我想我會更加從容應對旅遊。
來源旅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