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執法
誣告
阻攔取證
圍觀起鬨
都要擔責
公安民警依法履職
代表國家執法權威
配合民警執法
是每位公民的法定義務
但現實中
有人把不配合當“有個性”
把惡意投訴當“出氣筒”
把阻攔取證當“幫朋友”
把圍觀起鬨當“看熱鬧”
這些行為法律,早已觸碰法律紅線
不配合執法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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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民警依法盤查、查驗,每個公民都有配合的義務法律。拒不配合、刻意迴避,甚至推搡拉扯、言語挑釁,都屬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典型行為:拒絕出示身份證件、辱罵民警、推拉撕扯、強行離開等法律。
【零點警示】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從重處罰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給予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對抗拒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虛假誣告投訴要擔責
公民有權對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建議,但必須基於客觀事實法律。捏造事實、惡意誣告、反覆纏訪鬧訪是違法行為。
典型行為:反覆撥打12389、12345等熱線惡意投訴、編造受賄情節、纏訪鬧訪、意圖使民警受到錯誤追究等法律。
【零點警示】合法監督受保護,誣告陷害必擔責法律。公安機關堅決為依法履職、敢於擔當的民輔警撐腰正名;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的,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阻攔取證就是阻礙執法
執法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影,依法受法律保護法律。伸手遮擋、搶奪裝置、毀損影片資料,看似“攔一下”,實則已經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的,還可能觸犯刑法。
典型行為:用手遮擋執法記錄儀、搶奪摔毀裝置、刪除影片資料、威脅取證民警等法律。
【零點警示】執法取證受法律保護,遮擋、搶奪、毀損均屬違法法律。
圍觀起鬨不是看熱鬧
遇到執法現場,圍觀請保持合理距離法律。圍堵、起鬨、煽動輿論干擾執法現場秩序,不是簡單“吃瓜看熱鬧”。
典型行為:圍堵執法現場、高喊“警察打人了”煽動情緒、拍攝剪輯斷章取義、起鬨鬧事等法律。
【零點警示】圍觀有邊界,起鬨有代價,理性不越線法律。聚眾擾亂公務、起鬨鬧事,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法律,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法律;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襲警罪)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法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法律;
阻礙人民警察調查取證的法律;
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追捕、搜查、救險等任務進入有關住所、場所的法律;
對執行救人、救險、追捕、警衛等緊急任務的警車故意設定障礙的法律;
有拒絕或者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其他行為的法律。
以暴力、威脅方法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
警方提示
對執法有異議,事後依法維權;切莫現場衝動,以身試法法律。歡迎社會依法監督,但是挑戰執法權威,法律絕不姑息。
維護執法權威,就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民警依法履職,就是守護萬家燈火平安法律。下一步,邯鄲市公安局持續推進“零點行動”,堅持打擊整治與普法引導雙向發力,對顯性抗法、隱性干擾、惡意詆譭執法權威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全力營造全社會敬畏法律、尊重執法、配合警務的良好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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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平安邯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