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利用“白絲”“裸足”等描述私自出售女童照片影片,法院判決:永久刪除素材賠償損失

男性攝影師利用為兒童攝影之便,未經允許私下在社交群內利用女童照片和影片牟利素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

被告陳某為某攝影公司法人,其利用為兒童攝影之便,透過網路與家長約定“互免約拍”,即陳某為女童拍攝照片,女童家長同意將照片展示在陳某註冊的社交平臺賬號上用於宣傳,雙方互不收取費用素材。2024年起,陳某未經允許在網路社交群內釋出女童照片和影片,使用“白絲”“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買家,共獲利一萬餘元。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陳某侵犯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人格權的行為,損害公共利益,隨即對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認為,陳某以違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權、名譽權和人格尊嚴,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素材。法院審理後判決陳某永久刪除儲存於手機、電腦、行動硬碟等介質內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權的照片、影片等;在正義網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相應損失,相關款項用於未成年人保護公益事業。

據悉,本案繫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素材。在網際網路深度嵌入日常生活的當下,未成年人的成長過程已與網路深度交融。網路空間是否清朗,直接關係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對此類利用網路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惡劣行徑,必須堅持零容忍態度。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司法機關、家庭、學校、社會及網路平臺各司其職、協同發力,要從源頭上斬斷利益鏈,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也要增強防範意識與維權能力,凝聚全社會合力,才能從根本上淨化網路生態,為未成年人築起堅實的屏障,真正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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