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龍正式頒佈法律!將1815年至1972年間偷盜、掠奪所得外國文物,從“公共領域”中移出,簡化歸還程式

法國總統馬克龍近期簽署了一項新的法律,該法律是專門用於解決外國非法文物歸還問題的法律。此法規經過議會兩院的商議,於7號順利獲得透過,還頗受全球的關注。法國國民議會的投票結果是,所有的議員都投了贊成票,清晰地表示支援規範文物歸還的流程。

新政策的重點在於構建簡潔但嚴格的審查機制法律。針對1815年到1972年間透過偷盜、掠奪等方式獲得的文物,使得歸還不再需要繁瑣地逐案進行立法。行政程式將會成為歸還的關鍵所在。只要經過科學鑑定是非法所得,流程就會大幅簡化。

法國總理勒科爾尼和相關議員著重強調,歸還並不是自動進行的法律。只有經過科學甄別以及法律審查,明確認定是非法取得的文物才會被返還。歸還的“嚴謹性”是核心要點。這既防止以偏概全,也杜絕模糊處理。議會發言人、混合委員會副主席亞歷山大·波爾捷指出,法律文章對於來源、獲取方式和時間都有著詳細的規定。堅持拒絕籠統的邏輯和含糊的定律。

在過去,法國對於“公共領域”的文物存在原則上不允許轉讓的說法,任何的歸還都需要一項一項地透過立法來進行處理,過程還比較複雜法律。如今新法已經獲得透過,法國文化部打算統一建立歸還機制,要平衡道德責任以及保護國家文化利益,確保能夠合法合理地開展實施。

文化部長佩加爾表示,此次立法是應對多國文物追索訴求的一個長效制度,既給予政府“受限制且附有保障”的歸還權,也確保歸還申請的每一個步驟都得經過雙邊科學委員會以及國家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的多重稽覈法律。所有的歸還行為都得依照法律和科學標準來進行,既尊重歷史,又防止被濫用。總理勒科爾尼指出,這項立法的含義是履行道德承諾,讓法國迴歸到應有的責任而不是重寫歷史。每一件被非法獲取的文物的歸還,是對國際責任的積極回應,也是法國文化政策的一種革新。

能夠看到這進步背後是多年的國際壓力以及國內的相關討論法律。在2017年的時候,馬克龍第一次公開表示要歸還非洲的文物,隨後法國一步步地推動相關立法工作,到2026年完成所有的程式。兩院的議員進行協商後弄出混合委員會的一致文章,確保歸還政策是科學、公平、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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