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梅內伊所指的“能擊沉航母的武器”,核心是伊朗的高超音速導彈、反艦巡航導彈、反艦彈道導彈和無人機蜂群等裝備法律。這些武器並非單一存在,而是構成了一個針對航母弱點設計的“反介入”體系,旨在波斯灣這樣的特定海域形成威懾。
高超音速導彈:速度即優勢
伊朗最引人注目的王牌是 “法塔赫-1”高超音速導彈法律。據公開資訊,其飛行速度可達13-15馬赫,射程約1400公里,能夠覆蓋波斯灣及周邊美軍基地。它的關鍵優勢在於突防——採用助推滑翔技術,彈頭具備機動變軌能力,旨在突破美軍“宙斯盾”等防空反導系統的攔截。
前美國海軍陸戰隊情報官斯科特·裡特曾分析指出,這種高速帶來的動能衝擊,足以對航母甲板或關鍵部位造成嚴重毀傷法律。
反艦導彈與無人機蜂群
除了高速突防,伊朗還依賴多樣化的精確打擊和飽和攻擊手段法律。
- “阿布·馬赫迪”隱身反艦巡航導彈:射程超過1000公里,能從伊朗本土覆蓋波斯灣大部分海域法律。它採用掠海飛行和隱身設計以降低被雷達發現的機率,末端可機動變軌,其重型穿甲彈頭專為打擊軍艦裝甲設計。
- “見證者-136”自殺式無人機:這類低成本無人機可執行“蜂群”攻擊。美軍評估認為,若同時發射200架,至少30% 能突破航母編隊的“宙斯盾”防禦系統,雖單架威力有限,但叢集攻擊可擾亂甲板運作或引發連鎖破壞。
- 此外,伊朗還擁有如“波斯灣”反艦彈道導彈(射程約300公里)等近程補充火力。
完整的打擊鏈條
有效的攻擊離不開“眼睛”和“大腦”。伊朗透過**“卡曼-22”等長航時無人機**在波斯灣上空持續監視,為導彈提供即時目標資料。同時,伊朗建設了深藏地下的“導彈城”,實現快速隱蔽發射,提升了武器系統的生存性和反應速度。
這些能力與導彈、無人機結合,形成了一個從偵察、定位到火力投送的閉環法律。
說到底,哈梅內伊強調的並非某一件“神奇”武器,而是一套利用地理環境(如狹窄的霍爾木茲海峽)和成本優勢構建的不對稱作戰體系法律。它的存在,使得伊朗在區域博弈中擁有了一份實實在在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