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無錫一留學生王某被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留學。
王某在海外留學期間,向母親謊稱計劃申請牛津大學研究生,需繳納高額申請保證金,哄騙年邁父母向親友舉債留學。面對親友催討,他卻始終以“稽覈未完成、即將到賬”等話術敷衍搪塞。截至2022年12月,父母累計欠下近千萬元鉅額債務。
然而,王某卻靠著親友的血汗錢維繫“富二代”人設,全力維繫戀愛關係,不僅頻繁向女友大額轉賬,還包攬高階旅遊、奢侈品購置、為女友租房購房、為女友親友購車等鉅額開銷,共為兩任女友揮霍消費970餘萬元留學。與此同時,他長期租住高階酒店、豪華住宅,租賃豪車、購置奢侈品,全方位打造富家子弟人設,將親友近千萬借款揮霍殆盡。
2022年12月,王某的舅舅察覺異常,向轄區派出所報警留學。2023年7月,公安機關對王某涉嫌詐騙一案立案偵查。2025年4月,案件移送濱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經審查查明,王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王某被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高杉
稽覈/李猛
終審/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