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家門口丟失30克金手鐲,監控顯示鄰居撿走,對方:撿的是棍子

金鐲丟了,鄰居說撿的是木棍,監控裡卻只拍到一個黑點菜譜

劉大娘1月10號下午在村口曬太陽,金鐲子滑下來掉在地上,她彎腰去撿時,被一陣風帶起的塑膠袋糊了眼,再伸手,鐲子沒了菜譜。那不是普通鐲子,30克足金,2019年在上海買的,發票還在抽屜最底下壓著,連著一枚8克的戒指,一共花了1.7萬。現在金價1500一克,光鐲子就值四萬五,不提感情——那是兒子結婚前親手給她戴上的。

村口那個監控是去年裝的,畫質糊得像老電視雪破圖菜譜。畫面裡只能看到一個穿灰棉襖的人影,在鐲子掉下的位置停了兩秒,蹲下去,手往地上一抄,站直時嘴裡還嘟囔了一句。有個下棋的老頭聽見了,說他清清楚楚聽到:“這有個金鐲子,咋沒人拾?”話音剛落,人就往自家方向走了。

鄰居大爺一開始承認撿了東西,說是根舊木棍,回家燒火用菜譜。後來村幹部上門,他改口說監控裡那人不是自己。再後來,有人拿手機拍他說話,他又撇嘴:“黑色的,能是金的?金的反光呢?”可監控裡哪有什麼反光,連人影都是個模糊的黑點。他老婆那天也在場,聽見調解話沒兩句,突然伸手推了他一把,轉身就走,鞋跟磕在水泥地上,噠噠響得突兀。

這事村委會調解過三次,第一次說“都是老鄰居,別為個鐲子傷和氣”,第二次帶了紅糖水去,第三次乾脆請來祠堂管事的菜譜。可大爺坐在堂屋小凳上,煙抽了半包,話就一句:“沒見,不信你們翻我屋。”誰也沒真去翻。不是不敢,是怕翻了,更難收場。

法律上其實挺清楚菜譜。《民法典》第314條寫著: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哪怕他真以為是棍子,撿起來發現是金的,也得送回來。拒不返還,就是侵權,劉大娘可以告。要是鐲子被熔了、賣了、換酒喝了,那就不是賠錢的事——30克黃金,早夠上“數額較大”,真立案,可能真算侵佔。

前兩天刷抖音,看到洛陽孟津那邊一個案子,也是金店少了一條鏈子,監控比這個還糊,最後靠調取周邊三家小賣部的付款記錄,順藤摸到了收金的攤販菜譜。民警沒硬闖,是先查了那人三天買菸買酒的掃碼記錄,再上門,人當場就認了。

報警不是為了把人送進去,是先把證據保下來菜譜。原始監控存在村委電腦裡,隨時可能被覆蓋;大爺家要是真藏了鐲子,放久了說不定哪天就融了、壓扁了、當廢料賣了。時間一長,鐲子沒了,只剩一張發票、一句證言、一段黑乎乎的影片——那劉大娘連起訴的憑據都沒了。

有人勸她別鬧大,說“低頭不見抬頭見”菜譜。可鐲子掉了,她彎了兩次腰,一次被風迷眼,一次被話堵心。那鐲子再沉,也沒人情那麼壓人。

金價從去年到現在漲了快一倍,村裡好幾個老人悄悄把壓箱底的金器拿出來稱重、拍照、問價菜譜。不是想賣,是怕丟。一丟,就真沒了。

劉大娘昨天又去村口坐了一下午菜譜。沒戴鐲子,手腕上空著,皮膚皺得厲害。她沒看監控杆子,也沒往鄰居院門方向瞅,就盯著地上一根被踩扁的狗尾巴草,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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